配對自創
題目:在羅馬廣場閉上眼睛(day19|ㄗ)
下篇:day29 安九

 

  吃完宵夜圈圈突然發瘋,說想去環山,不曉得為什麼沒有人反對,樂器鎖進車裡,踩著剛下過雨濕濕的柏油路上去了。

  環一圈大概四十分鐘,下來才突然覺得非常疲憊,加上從中午開始的彩排與表演,他們站了快要十二小時,於是紛紛在羅馬廣場的木棧步道坐下。

  今天是他們最後一次在這裡表演了吧,國中就組團竟然能一起玩到現在,也是蠻不容易。記得高中畢業前曾短暫陷入焦慮,大貝邊哭邊說「高中已經夠勉強了,我一定考不上你們的大學!我不行,對不起大家再見!」,幸好最後他們貝斯手去了世新,騎車過來很近。

 

「欸,少爺有來嗎。」星空下豆包突然開口。

「喔幹 ──」沉默片刻,大貝第一個崩潰,「你真的很不會聊天欸。」

「沒有關係。」他回答,儘管是真的瞬間就難過了起來。

  圈圈義憤填膺地提高音量,「當然沒來,他來幹嘛。」

  

  他想起上次喝酒大家聊到人生後悔的瞬間。二十二歲的年紀聊這個話題好像有點尷尬,即將脫離學生身分要說「我不想成為那種大人」或「人生就是不能後悔」都顯得幼稚;卻又還沒到適合回頭看的階段,沒什麼成就、沒什麼人脈,也還沒開始工作,是要後悔什麼。

  十一點半了,操場的燈熄,只剩下幾個跑步的學生和遛狗的附近居民。他在步道上躺下,決定開口。

「欸,那天喝酒大家不是說對什麼最後悔,其實我最想改變的,是一開始就不要拉你們去西班牙、」

  圈圈妖嬌地伸出食指想放到他雙唇上,被嫌棄閃開後也不受影響,繼續妖嬌地說道,「我不許你那麼做。」

「支持圈。」大貝開口,「沒有西班牙酒館就沒有我們了,你自己不要跟他糾纏不清就好了。」

  糾纏不清。其實大貝也沒有比豆包會聊天,糾纏不清,真爛真通俗的形容詞,可他媽說得真貼切。

  豆包跟著躺下,頭湊過來擺在他旁邊,「你們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,不如定個時間點,以免哪天你真的有機會回到過去,還跑錯天。」

 

  要說哪一天,他其實不記得了,就像他不記得身邊的玩伴從什麼時候開始喊那傢伙「少爺」。他有問原因,大家說因為那個人家裡開了一間會唱歌的餐廳,很秋欸,是少爺啊。

「為什麼餐廳會唱歌?」當年他天不怕地不怕,走到那人面前劈頭就問。

「白癡喔,是駐唱餐廳啦。」

  晚上少爺帶他去看,就是一間比一般餐廳再暗一點的餐廳,招牌用花俏的字體寫著「西班牙酒館」,正前方有個舞台,上面的哥哥姊姊在彈吉他,看著譜架唱歌。後來長大一點,發現這裡的駐唱歌手大都是唱興趣的業餘人士,畢竟不是什麼繁榮的地區,客人也都只是附近居民或學生。

  國中他學了吉他,遇到大貝,大貝又介紹了當時還不叫豆包的豆包,豆包唱歌好聽,大貝說他們可以組樂團。樂團練了半年,終於從大貝的表哥那裡獲得被淘汰的木箱鼓,他們決定找個鼓手,於是豆包的同齡表弟圈圈正式加入。

「你們那個樂團,要不要來我們家餐廳表演?」少爺問。

  西班牙酒館成了他們的第一個表演場地,儘管風格和原本的表演者相去甚遠,老闆叔叔偶爾也會「幹你娘有夠吵」地從廚房後門繞出去抽菸,但圈圈很會跟觀眾聊天,豆包寫的歌又很好聽,竟然慢慢累積出一些歌迷。

  

  第一次想要退出,是高一下學期快要冬天的時候。他們在台上調音檢查線,少爺突然大步跨上來,貼近他,把一個東西塞進他的制服褲子口袋。

「怎麼了。」

「幫我保管一下,我爸在找我麻煩。」少爺迅速回答,一溜煙又不見了。

  摸摸口袋,是一盒菸。

  不過菸不是重點,重點在心臟。剛才對方手碰到他的肋骨時,他的心臟差點從肋骨之間跳出來。沒有騙人,他也知道心臟不在那裡,但他發誓那一秒鐘他的心臟就在那人的指尖之下,瘋狂跳動,大聲呼喊著喜歡。

 

  他們沒有其他舞台,熱音社的學長姊都只唱聯合公園,圈圈甚至不同學校,沒辦法一起表演。

  找到新的主唱很難,新的豆包更難,豆包那麼有才華、才十七歲就寫了快二十首歌,但吉他手很多,他想不然自己退出,大家可以繼續去西班牙酒館。

「退個屁。」大貝瞪他,沒有問為什麼,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。


 

「抓,那是大貝的錯。」豆包剝開一根棒棒糖往嘴裡塞,「你當初就該讓他請假一陣子,冷靜一下。」

「他請假你要彈吉他?」大貝瞪豆包,眼神和當年一模一樣。

  圈圈也抽起一根糖,毫不懷疑是草莓牛奶口味,清了清喉嚨,「我覺得你們都沒錯,錯的是那個渣男,他就沒種。不敢承認也不敢真的不承認,有夠爛,他才應該剁雞雞。」

 

  他則閉上眼睛,回想起那傢伙吻了他之後窘迫的臉。

  至少有一點是安慰的,從頭到尾團員們都很寵自己,對的事情果然就是對的。組團玩音樂是對的,儘管中間發生許多爛事,現在還是有人陪自己在這邊啃為了戒菸買的棒棒糖。

  因此他不想告訴團員們自己最後一次跟那傢伙見面是上星期,大家一起喝酒那天。喝完酒大貝送自己回家,計程車開到巷口他就看到了那人,但沒告訴大貝。

  他站在鐵門外醉得視線頻頻晃動,心想自己真像個國中生,像他剛開始彈吉他的時候一樣,只差國中生不能喝酒。看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,想要得幾乎要哭出來,多廢。

「我分手了。」那傢伙說,「可不可以住你家。」

「你怎麼還敢來找我啊。」趁著酒意他說出口,雖然還是盯著自己的鞋尖,但至少是說出來了。

「你怎麼喝這麼醉?」那人終於反應過來,「大貝他們沒有送你嗎?」

「關你什麼事!」他用力大叫,心裡覺得很用力了,出口的音量似乎還是很小。

  然後所有的勇氣和力氣和平衡感就這樣用完了,他慢慢坐到路邊,抹了抹臉。

「那我今天可以住你家嗎。」

「好。」

  他站起來,用鑰匙開了門。

 

 


下篇會放在 Day29,有機會想再細修一次這篇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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