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二十七歲那年,和左寧之交往滿十九個月,孟銓接了一個以前從沒碰過類型的工作,簽約半年的中長期獵人。

  委託者是一間資金雄厚的娛樂經紀公司,保護對象是韓國的偶像明星,代號 KIM、男性。

  十五歲以團體形式出道,三年後用個人名義發展,透過公司鉅額投資與個人天生的魅力和才華,爬到國內極高的位子也往國際上發展,擁有驚人的大批粉絲同時,也有為數不小的、那個國家獨特存在著的 Anti Fan,據說是一種十分痛恨這名偶像、除了批評,某些還會想盡辦法做出實質上攻擊的潛在危險。

 

  既然這麼討厭,為什麼還要花時間和他扯上關係呢?孟銓看著客戶資料時不解地想著。

  總之現在是 KIM 重新出道的第六年,已在韓國演藝圈有舉足輕重的地位,經紀公司計畫今年一鼓作氣將他推向新的層級,但考慮了去年遇到的 Anti Fan 撞車事件,替他聘請了殺手獵人。 

  中長期型獵人的工作形式與內容其實有點像是保鑣,平常只是跟著對象走行程,以便碰到殺手時能隨時處理。

  對象的每天都是忙不完的通告、練習、演唱會無限循環,孟銓拿到 KIM 二月初至七月底的預計行程表大大嘖舌,在這段獵人任期內自己有八天完整的假,以及三個月可以午夜下班回家的安排;KIM 本身卻零假期。

 

  零假期這種事情孟銓也經歷過,在那段受了傷之後發瘋起來想把時間塞滿的日子,他曾經沒日沒夜不停歇地工作,因為想確認自己活著而且正在前進,然後在三週後病倒。對象竟然沒有一天休息,三不五時便工作到深夜、緊接著隔天清早的行程,孟銓很想看看到底會是怎麼回事。

 

「所以是要去韓國半年嗎?」二少環抱著孟銓,蹭著他的肩頸一帶。

「去兩個月而已,然後回台灣三個月、這邊,」孟銓把合約拿到左肩給他看,「最後一個月要跟著跑他的巡迴演唱比較累,其他都還好。」

「喔。」

「你根本沒在看。」獵人把合約放回桌上。

  親著耳垂上漂亮的耳環,左寧之低沉慵懶的聲音貼在耳邊,「問你的話,才知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。」

「I always know。」孟銓轉過頭扎實吻上愛人。

「That’s true。」左寧之聳肩然後笑了,「但是你沒當過這種的,會危險嗎?」

「會花錢傷害這種偶像明星的人,花的程度買不起什麼危險的殺手吧。」孟銓稀鬆平常做出聽起來有點冷血的分析。

  他跪上沙發、跪在左寧之雙腿間,挺直背脊扶著二少的肩膀,由上而下看著。那個畫面說不上情慾,反而有點溫暖、和他們之間很少出現的甜蜜。

「怎麼說?」二少摸上孟銓的臉頰,細細摩娑。

 

  孟銓用下巴指了那疊資料最上面夾的對象照片,濃厚卻精緻的妝髮、被營造得鬼斧神工的臉蛋和驕傲倔強的表情,回答,「有能力花大錢的人比較計較划不划算,買殺手未免太笨,這麼漂亮的孩子怎麼不買來睡。」

  左寧之愣了一下笑了,握著獵人的後頸把他拉下來,「你說話好髒喔。」

「我好歹也是因為你希望才接這種任務的,我還是喜歡那種上山下海的比較好玩啊……」雖然在二少面前孟銓還是收斂著幾分,例如不會摻入髒話,但沒大沒小的態度也越來越明顯了。反正左寧之也不在乎。

「噓,公事時間結束……」左寧之把唇埋進眼前戀人的領口中,閉上眼睛享受之於自己最美麗誘惑、和幸福的風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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